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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源监管
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
作者:管理员 浏览数:2161 发布时间:2012/3/8 10:45:56
http://www.sdpc.gov.cn/zcfb/zcfbgg/2011gg/t20110811_428015.htm
根据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<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财建[2010]249号)要求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了评审。现将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(第三批)予以公告。
第三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1年7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,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。